2008年7月4日

這樣子還可保持澳門形象嗎﹖

上次的“黑沙事件”使澳門所謂的旅遊形象下跌,不論誰是誰非,作為領導澳門的政府部門,對處理其對內及對外的形象也應該謹慎,不能掉以輕心。在現今這個講求包裝形象、公共關係的世界中,今次“威尼斯人入場費”事件中,澳門政府(旅遊局)又輸了!

下列輯錄了部份澳門報紙對事件的報導:

澳門日報<導遊劏客惹爭執回水>
“事發時有記者到場拍照採訪,卻受到自稱旅遊局職員者干預,還着令一名記者刪除數碼相機內的相片。”

“自稱旅遊局職員男子又要求記者出示記者證,並抄下記者證上的資料。在場記者拒絕刪除數碼相,質疑有人干預新聞自由,並表示記者收到旅客糾紛事件後只是作事實報道,並無侵犯個人私隱,懷疑干擾採訪者別有用意。在場記者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,但該男子只出示一張旅遊局卡片,讓記者抄下資料後隨即收回,拒絕將卡片交予記者。旅遊局昨晚以《全天候協助旅客》為題發出新聞稿回應事件(見另稿)。 在記者與自稱旅遊局人員爭執時,在場遊客已迅速被人安排返回客房,懷疑有人不想旅客與記者接觸。”

市民日報<河北團領隊額外收費引發鼓譟>
“當傳媒到場採訪時,一名自稱「旅遊局職員」的男子,竟然要傳媒將照片刪除,未知當中動機為何。”

“而前晚11時30分左右,當傳媒到現場採訪時,一名帶有酒意並自稱是「旅遊局職員」的30多歲男子,竟要傳媒刪除相機內的照片,當傳媒進一步要求確定該名男子是否局方人員時,對方卻聲稱沒有證件,只出示一張印有旅遊局的名片,署名為「梁╳╳」,期間又將名片取回。  稍後,該名男子向傳媒多番致歉,聲稱剛才只是在旅客面前「做戲」,在場傳媒未有理會,並向有關當局求證其人背景。”

華僑報<帶團參觀賭場收“入場費”卻無收據 導遊與內地團客又生糾紛>
“記者到場採訪,卻被一名自稱旅遊局職員的男子要求刪除相機內照片。其間,記者到場採訪,曾被部份團客呼喝勿拍照,他們並圍哄記者,在記者表明身份及解釋來意後,部份團員已無續纏擾之際,一名自稱旅遊局職員x前說記者刪除相機內照片,方能平復團客情緒,但為記者拒絕。唯後其人又要記者出示記者證,謂作登記撰寫報告,但其人並無掛有政府職員證件,僅出示一張卡片,讓記者登記後又要取回,其人不斷在場“打圓場”,但後來就向記者道歉。”

旅遊局發佈的新聞稿

旅遊局訊:該局稽查處前晚十一時許接獲通知,前往一間酒店處理一宗涉及旅客行程安排的事件。旅遊局督察協調旅客和旅行社,成功解決事件,並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。

在事件得到解決之際,有傳媒到達酒店大堂並隨即拍照。部分內地旅客不滿被傳媒拍照並提出異議。在場的旅遊局督察本着協助旅客的精神,嘗試調停。
旅遊局高度尊重新聞自由,一直與傳媒保持良好的關係,而在傳媒的支持下,旅遊宣傳工作事半功倍。旅遊局將積極延續與傳媒的良好關係。


為配合本澳旅遊業的蓬勃發展,旅遊局督察二十四小時候命,全天候協助旅客,為旅遊業作出貢獻。同時,旅遊局已跟治安部門建立通報機制處理旅客事件,保障旅客的權益,不斷提升旅遊城市形象。

從旅遊局的新聞稿以及澳門各報紙的報導可看出,旅遊局以一種“自我感覺良好”的方式作回應,與傳媒的說法是兩碼子的事情。同時,它亦承認那個自稱為旅遊局的人真是他們的人,但其行為閃縮,讓人有一種在做不見得光的事情一樣。新聞稿中亦提及“已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”,這樣看來,讀者真的要認真研究一下旅遊局的“程序”了!

另外,市民日報可以說是“煮重佢米”,這名男子的大名及年齡、神情、對話亦有描述,澳門日報相對沒有“去得咁盡”;市民與華僑亦有說明男子最後與記者的談話,“聲稱剛才只是在旅客面前「做戲」”及“其人不斷在場“打圓場”,但後來就向記者道歉”等,讓人聯想了這名男子的目的。

再一次印證:“澳門,就是與別不同!”

2 則留言:

晴菲 提到...

good!!!說出了我的心聲ar!!!!
澳門,就是他媽的與別不同!!!!

孑孓 提到...

晴菲;做咩咁有火氣,連粗口都講埋~